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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请浏览四川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sccm.cn/)
二、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制
全日制3年,非全日制3至5年。
四、学费
按照四川省物价部门许可标准执行:艺术学硕士(学术型学位)8000元/年;艺术硕士(专业型学位)16000元/年;教育硕士8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12000元/年。
五、招生规模
2018年我校拟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8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人(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包括艺术学硕士、艺术硕士、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咨询QQ、微信:2544906/人/年,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人/年,二等奖8000元/人/年,三等奖60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
2、学校“三助一辅”金,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驾护航。助管、助研、助辅600元/人/月。助教按实际工作量计发。
十一、注意事项
1、凡报考四川音乐学院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须随时关注http://yzw.sccm.cn上发布的信息。
2、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马林巴等大型乐器外一律自备,考生可自请伴奏老师。
3、硕士生培养经费严格按四川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公布的新标准执行。
4、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我校招生委员会将依据具体情况对个别专业进行抽查或复查,其抽查或复查成绩作为该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录取依据。
5、新生入学后根据需要进行德、智、体、专业水平等方面复查,凡查实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如: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专业水平未达标者等)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6、考生在考试时禁止携带手机、照相机及数码电子产品,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7、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本简章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学校国标码:10654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邮政编码:610021
咨询电话:(028)85430277 传真电话:(028)85430283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sccm.cn
附件下载:
附件三:四川音乐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主要参考书目.doc
附件一:四川音乐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初复试科目及要求.doc
附件二:四川音乐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位类型、研究方向及导师.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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