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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2018年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SW)招生信息
奖学金覆盖率100%
学校概况
中华女子学院地处首都北京,是直属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老一辈妇女革命家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六十五年来,学校几经跨越式发展,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正式转制为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始终秉承老一辈妇女革命家确立的为新中国培养新女性的办学目标,致力于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推动两性和谐发展,服务妇女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总体外交,以“崇德、至爱、博学、尚美”为校训,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公益意识、知性高雅的应用型女性人才。
专业简介
我校社会工作专业建于1993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之一。2012年,学校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开始招收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SW),并下设四个专业领域咨询QQ、微信:2544906化”的案例教学和实验室教学模式;现场实践教学采用项目式实习的方式,直接培养学生研究和解决妇女儿童及家庭实际问题的能力,构建了全过程进阶式的实践性教学体系。
校社联合培养
从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需求和特点出发,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求实高效,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北京市妇联、海南省妇联、深圳市妇联、赤峰市妇联等签订了联合培养协议,确立了“九共同”联合培养模式,即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组建师资队伍,共同确定课程要求,共同完成课堂教学,共同确定实践基地,共同享用实验资源,共同督导学生实习,共同指导项目、论文、报告,共同开发课题和项目。该模式使我校形成独具特色的培养方案,促进了社会工作教育的本土化;构建了具有性别平等、家庭友好、儿童友好、妇女参与的妇女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儿童社会工作、妇女发展等课程体系,在全国具有示范性;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学生的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也得到了明显提高,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评价。
师资队伍
校内外、专兼职相结合的导师、督导、任课教师队伍。
校内师资背景专业咨询QQ、微信:2544906/学年。
(二)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咨询QQ、微信:2544906(名额指标由国家下达)。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咨询QQ、微信:2544906(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生均可享受)。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咨询QQ、微信:2544906) [/td] [/tr] [tr] [td=1,1,204] 特等 [/td] [td=1,1,150] 5% [/td] [td=1,1,236] 12000 [/td] [/tr] [tr] [td=1,1,204] 一等 [/td] [td=1,1,150] 10% [/td] [td=1,1,236] 8000 [/td] [/tr] [tr] [td=1,1,204] 二等 [/td] [td=1,1,150] 30% [/td] [td=1,1,236] 6000 [/td] [/tr] [tr] [td=1,1,204] 三等 [/td] [td=1,1,150] 55% [/td] [td=1,1,236] 2000 [/td] [/tr] [/table]
4.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酬金标准按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除国家及学校的奖助政策外,学校还积极寻求社会资源,设立社会奖助学金。
学历与学位证书
学生按照要求完成培养计划中的各项任务,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联系方式
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信息网主页网址:http://www.cwu.edu.cn/yjsc/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100101
联系电话:010-84659610
传真:010-84659610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处会及时通知,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信息网页招生信息。
相关附件
妇女服务领域简介.pdf
妇女维权领域简介.pdf
儿童保护与家庭教育服务领域简介.pdf
妇女发展领域简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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