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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章程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其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符合报考我校专业相应的报考条件(详见《皖南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和计划
我校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三个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中西医结合基础、药理学、应用心理学二级学科,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和拟接收计划人数详见《皖南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皖南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附表一)和《皖南医学院2017年应用心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附表三)。
填报的推免生人数较多的专业可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未录取的推免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可重新填报我校其它有接收推免生计划的专业,再次参加复试。
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未被推免生占用的招生计划,仍可招收统考生。
三、填报志愿、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一)网上填报咨询QQ、微信:2544906/生/年;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
六、奖助政策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我校加大投入力度奖励优秀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咨询QQ、微信:2544906。原则上向基础学科倾斜,名额依据当年上级下达的分配名额执行。
2.学业奖学金咨询QQ、微信:2544906,评定对象为第一志愿基础学科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评定对象为第一志愿临床学科研究生;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评定对象为调剂研究生。(2)第二、三学年奖项的覆盖面为70%。采取考核评选的方式,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万元,覆盖面1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覆盖面20%;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覆盖面40%。
3.科技创新奖学金咨询QQ、微信:2544906/人/年。比例不超过当年学生数的10%。
4.实践创新奖学金咨询QQ、微信:2544906/人/年。比例不超过当年专业学位学生数的10%。
5.国家助学金咨询QQ、微信:2544906(按月发放)。
6.研究生“三助”津贴咨询QQ、微信:2544906。
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评选各类奖助学金,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执行。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第一学年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进行学业奖学金评定。
六、有关要求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2.凡有弄虚作假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对已录取者取消其免试录取资格和学籍;
3.已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注:以上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皖南医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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