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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9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咨询QQ、微信:2544906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政治、外语(二外除外)由国家统一命题,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自命题科目的设置,应本着规范、精简,并具有较好的通用性原则。为吸引考生报考,不断扩大考生生源,鼓励考生跨学科报考,并有利于调剂复试工作,自命题考试科目一般应按一级学科设置,相同或相近学科的考试科目应尽量一致,鼓励将不同学院、专业之间的考试科目打通使用。
5、复试科目的设置
对二级学科相关专业的考查应在复试科目中体现,复试笔试科目一般为一门体现本专业特点的专业课,且不得与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为保证复试的公平、减少科目设置,每个专业原则只能选定一门复试笔试科目,不得多选。鼓励相近专业选定同一复试科目。
6、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本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在复试的时候进行)。各专业两门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在专业目录上一并列出,相近专业尽量设置相同的加试科目;
7、参考书目
所列参考书目应具有一定通用性,且容易购买的本科教材或参考书,并注明参考书名、版本、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以及第一作者姓名,以便考生准确查找。
8、业务课考试题型
列出自命题科目的题型。题型设计应充分考虑专业需要、考试时间等因素。一旦学校对外统一发布后,不得随意变化。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单位自命题考试科目如需带计算器、绘图工具等特殊要求的,请在招生专业目录后做出说明。如未做特殊要求,则考生考试时不允许带标准考试用具之外的其他工具。
2、教育部关于编制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文件尚未下达(一般在暑假),待教育部文件下达后,若与教育部文件精神有出入,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届时再作调整。
3、请各培养将由学院盖章、院领导签字的编制完成的《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于6月30日下班前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所有材料书面纸质材料和电子稿各1份。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12日
附件【教学司[2017]8关于编制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pdf】
附件【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
附件【教学司[2017]8关于编制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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