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报到时间、地点
1、时间咨询QQ、微信:2544906)+代收体检费(68元)
(1)住宿费
所有硕士生、博士生均需缴纳住宿费(提前申请不住宿的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以及部分非全日制硕士生除外)。2018级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和部分已提交住宿申请的非全日制硕士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居住在2-4人一间的公寓,新生到学院报到后,硕士生持入学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到各楼栋值班员处办理入住手续;博士生新生到学院报到后,持入学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到东校园学生公寓东18栋、留学生大楼值班员处办理入住手续。
住宿费咨询QQ、微信:2544906预交,博士研究生按每人每年3000元预交,最后按实际入住楼栋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后勤管理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电话咨询QQ、微信:2544906。
3、党团员组织关系
党团组织关系咨询QQ、微信:2544906/生.学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费
专业代码 专业类别 专业领域 学费(元/生.学年) 025100 金融 金融 14950 025400 国际商务 国际商务 13000 025500 保险 保险 13000 035101 法律硕士 法律(非法学) 13000 035102 法律(法学) 13000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国际教育 11000 055101 翻译硕士 英语笔译 14500 055102 英语口译 14500 055105 日语笔译 14500 055200 新闻与传播 新闻与传播 13000 085201 工程硕士 机械工程 10000 085204 材料工程 10000 085206 动力工程 10000 085207 电气工程 13000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13000 085210 控制工程 13000 085211 计算机技术 13000 085212 软件工程 13000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13000 085214 水利工程 13000 085216 化学工程 10000 085218 矿业工程 10000 085221 轻工技术与工程 10000 085228 林业工程 10000 085229 环境工程 10000 085231 食品工程 13000 085236 工业工程 13000 085238 生物工程 10000 085240 物流工程 10000 095131 农业硕士 农艺与种业 10000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10000 095133 畜牧 10000 095134 渔业发展 10000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10000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10000 095137 农业管理 10000 095138 农村发展 10000 095200 兽医 兽医 10000 095300 风景园林 风景园林 13000 125100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30000 125200 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 13000 125300 会计 会计 14950 125400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13000 125600 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 13000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费
专业代码 专业类别 专业领域 学费(元/生.学年) 025100 金融 金融 20000 035101 法律硕士 法律(非法学) 15000 035102 法律(法学) 15000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国际教育 13500 055101 翻译硕士 英语笔译 18000 055200 新闻与传播 新闻与传播 16000 085201 工程硕士 机械工程 8500 085207 电气工程 13000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8500 085210 控制工程 13000 085211 计算机技术 8500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13000 095135 农业硕士 食品加工与安全 8500 095138 农村发展 7000 095200 兽医 兽医 6500 095300 风景园林 风景园林 10000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 30000 125100 工商管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 69000 125200 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 16000 125300 会计 会计 20000
(四)、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学费咨询QQ、微信:2544906/生.学年
附件2
广西大学2018级研究生新生入学缴费须知
各位新生咨询QQ、微信:2544906;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②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4.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5.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咨询QQ、微信:2544906;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②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4.贷款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检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6.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7.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确定为6年。
8.违约后果
①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②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③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④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综合管理办公室电话:0771-31854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