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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规”来了!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转发及说明的通知》、《关于转发及说明的通知》。
《改革方案》自2018级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往届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可参照此方案做相应调整。《指导意见》自2018级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往届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可参照此指导意见做相应调整。
两份“新规”具体都有哪些内容?随小编一起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层次应用型工程技术创新人才的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培养方式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培养。
1.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2.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应紧密结合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紧密结合企业的工程实际,培养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的能力。
3.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应采取校企导师组的方式进行,聘请企业(行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为导师组成员。
三、招生对象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四、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基本素质要求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服务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工程伦理规范。
2.基本知识要求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本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工程技术基础知识;熟悉相关工程领域的发展趋势与前沿,掌握相关的人文社科及工程管理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3.基本能力要求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五、学位论文要求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咨询QQ、微信:2544906化人才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咨询QQ、微信:2544906化需求和学生个性化培养的要求。课程设置应以工程需求为导向,强调专业基础、工程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的综合培养,应注重发挥在线教学、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协同优势。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特点,确定各类课程的内容和学分,以达到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能力和综合素养的要求。
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应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分,课程学习16-20学时可计作1学分。
课程设置框架和必修环节:
1.公共课程:政治理论、工程伦理、外语;
2.专业基础课程:数学类课程、专业基础课程;
3.选修课程:专业技术课程、实验课程、人文素养课程、创新创业活动;
4.必修环节:专业实践。
五、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应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实践成果能够反映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工程能力和工程素养方面取得的成效。
六、学位论文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
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由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论文可以采用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
七、论文评审与答辩
(一)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情况;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二)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三)论文须有2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须由3~5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应有相关的企业专家参加。
八、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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