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继虎,男, 1962年10月出生,湖北荆门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财税法学、经济法学、信托法学、法理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现任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管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与培训、资料室、法律援助工作。教育背景法学学士,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系政治教育专业;哲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伦理学专业;法学博士,中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高访学者,英国威尔士Bangor University 法学院,专题研究英国信托税法。工作经历1987年7月-2002年5月,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法律系,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法律系副系主任;2002年5月-2006年1月,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06年1月-2010年7月,中南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其间,2006年1月至2009年3月,主持院行政工作);2010年1月-2010年12月,英国威尔士Bangor University法学院访问学者;2011年1月-今,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