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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三、招生专业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山东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分为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专业。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指导老师姓名后标“*”的为我校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
四、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申请-考核”、本科直博和硕博连读等方式。
我校部分学院只通过“申请-考核”、本科直博和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不接受普通招考考生报考。考生报考前须自行与招生单位和报考导师联系,以确定招生方式和招生计划。
五、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咨询QQ、微信:2544906。
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每生每年16000元。
十二、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一)研究生助学金。博士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档案转入山东大学且无工资收入),每生每年28000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评审细则,奖励金额平均每生每年约为7600元。
(三)博士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奖励名额,学校择优评定,每生每年3万元。
(四)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五)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对符合我校相关规定的本科直博生全部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24000元。
(六)单项奖学金。我校设有10余种单项奖学金,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最高奖励金额10000元/生。
(七)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三、出国留学与联合培养
(一)我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单位,学校将按照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要求,推荐优秀博士研究生以联合培养方式赴国外一流高校或科研单位留学。
(二)我校设有研究生海外留学基金,优秀博士研究生可以获得最高7.2万元的资助,以联合培养方式到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从事科学研究,同时还设有研究生海外交流基金,资助博士生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
十四、违规处理
(一)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应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十五、其他
(一)招录港澳台地区考生研究生招生简章将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发布。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三)因招生计划有限,招考方式多样,考生在报考前,应和报考学院或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报考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
(四)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是我校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的唯一官方网站,我校各招生单位均在其单位网站上开辟了招生专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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