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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规模适度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公共管理、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税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和审计硕士(2019年是否招生待定)等12个专业学位。
??经过多年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教育已经进入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时期。展望未来,学校研究生教育将以培养高素质领军创新人才的博士生、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型硕士生和高层次复合应用人才的专业硕士为目标,以“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办出水平”为理念,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核心,以科研为导向,坚持国际化办学特色,创新研究生人才选拔方式,改革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活力,健全教育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为国家乃至全球发展输送更多更优秀的高端拔尖创新人才,早日将学校建设成为国际化水平领先的国内知名大学。
??2019年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收人数(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生源情况可能有所调整。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计划不包含各专项计划。
??欢迎全国优秀考生报考我校。
??学术型专业不再单列招生简章,请查询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的招生章程单列,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请查询各个专业学位的招生章程及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yjsy.uibe.edu.cn)查询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咨询QQ、微信:2544906/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请参考查看相关通知或各专业学位的招生章程,最后以北京市批复的为准。
??我校制定了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纳入奖助体系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提供新生学业奖学金6000元,对纳入奖助范围的全日制硕士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同时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等其他奖助措施,具体请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
??十、其他
??(一)2018年我校新增5个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含亚非语言文学越南语方向):外语学院的亚非语言文学越南语方向(050210),学制2年;中国语言文学学院的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2),学制2年、中国古代文学(050105),学制2年、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6),学制2年;信息学院的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学制2年。2019年我校审计硕士专业是否招生待定。
??(二)我校仅在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国际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招收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的考生。(具体请查看学院招生简章)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六)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同时具有推荐“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人选资格。我校每年资助一定的优秀学生赴国外大学参与联合培养或学术交流项目。
??(八)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将档案迁入我校。
??(十)我校提供历年自命题试题(联系电话:010-64492205);邮购书籍可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书店联系(电话:010-64492338)。
??(十一)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十二)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学校总机:010-64492001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微信公众号:uibeyzb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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