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类别
| 所需携带材料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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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
| 1. 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 有效期内学生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学生证须每学期完成注册);
3. 网上报名编号(9位报名号,1105XXXXX);
4. 网上报名后未通过报名系统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用以审核备案;
6.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MBA、MPA除外),须持所报考学院(部、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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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生
| 户口所在地为北京
| 1. 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 学历证书;
3. 网上报名编号(9位报名号,1105XXXXX);
4. 户口本(簿)原件(集体户口在京考生,须持户口个人页原件与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5. 网上报名后未通过报名系统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用以审核备案;
7. 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8.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MBA、MPA除外),须持所报考学院(部、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公函(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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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均在北京
| 1. 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 学历证书;
3. 网上报名编号(9位报名号,1105XXXXX);
4. 工作证明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证明模板参见附件1),“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应由考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开具(一般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北京地区人才交流中心),由考生所参加的考研培训机构开具的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5. 网上报名后未通过报名系统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用以审核备案;
7. 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8.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MBA、MPA除外),须持所报考学院(部、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学校同意,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公函(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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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考试 考生
| 1. 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 学历证书;
3. 网上报名编号(9位报名号,1105XXXXX);
4. 网上报名后未通过报名系统学历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用以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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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 以上材料,一律须提供原件;
2. 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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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确认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