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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号),我校2019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二、招生计划
1.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我校招收研究生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委培单位须与《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致)。根据教育部文件,我校硕士拟招生人数为40人(分省计划详见教育部公布的相关文件)。
2.录取的汉族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
3. 骨干计划招生专业和学位类型重点向应用型专业倾斜,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
三、招生生源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分省计划详见教育部公布的相关文件。
四、报考条件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咨询QQ、微信:2544906/年,专业型专业的收费标准请查看各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
八、其他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3.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九、登记表回寄事宜
请在网报完成后速将“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至我校研招办,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4日。
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贸大学诚信楼801研招办。
收件人:曲老师
电话:010-64492151
十、其他
未尽事宜一律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附件: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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