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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2004年12月,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05年9月,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2012年9月,被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14所高校之一。2016年4月,被列为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成为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2月,学校成为部省合建高校。
贵州大学从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学校现为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9个、区域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23个。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研究生培养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
目前各类在校研究生九千余名,已形成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等多层次、多类型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贵州大学2019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470名。届时,各学院、专业(领域)的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欢迎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gzu.edu.cn/)查询相关信息。
一、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咨询QQ、微信:2544906/每生每学年;专业型学位收费标准为7000-13000元/每生每学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费9.8万元/每生。
五、基本修业年限、学习方式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至三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六、奖助体系
贵州大学执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此外还设置“三助”岗位。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以上奖(助)学金和“三助”岗位,详情请登陆http://gsa.gzu.edu.cn/查询。
七、其他
(一)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二)我校“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拟招生人数为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因国家正式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且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尚不能确定,可能因此带来各专业实际招考计划有所变动,届时以实际招考计划为准。
(三)我校接收国内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四)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一律不得变更。
(五)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复试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研参考书。考试大纲请查询本简章附件。有关专业、研究方向、授课方式等具体内容相关问题,请考生致电相关院系咨询(联系电话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复试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八)本招生简章由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贵州大学代码:10657
联系部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研究生院202室
邮政编码:550025
电话:0851-88292217
网址:http://gs.gz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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