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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培养方式
一、2019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689人(因招生计划国家尚未下达,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请登录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大连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2019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定向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为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跟班读”的方式,在规定学制内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答辩,答辩通过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达到学校相应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学位证书。
三、2019年学校拟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5人,所有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报考,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
四、2019年学校所有专业均接收推荐生报考,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欢迎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报考。
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制定2019年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咨询QQ、微信:2544906;工学、理学及管理学每生每学年6000元。
2.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咨询QQ、微信:2544906;工程硕士、农业硕士每生每学年6000元。
3.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咨询QQ、微信:2544906,艺术硕士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奖 助 体 系
学校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标准和比例不低于上级文件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6000元/年,70%考生可获得“学业奖学金”,30%考生可获得研究生“三助”津贴。
学校设立“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将获得“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及我校“推免入围”且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基本复试分数线且学科(专业方向)排名前20%的考生。百分比基数为实际录取一志愿考生人数,不含调剂考生人数。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或“211”院校考生;“中央美院”、“中国美院”和“清华美院”等院校的艺术类考生。
4.调剂考生咨询QQ、微信:2544906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复 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招生。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学校可允许(非必须)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四、学校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五、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专栏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八、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九、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十、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调 剂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 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2019年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定向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2年。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需取得报考年度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破格复试录取办法、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均由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http://yjs.dep.dlpu.edu.cn/)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广泛接受考试及社会监督,考试申诉举报渠道:学校纪检监察处(0411-86323653,jjjc@dlpu.edu.cn),研究生学院(0411-86323716,yjsxy@dlpu.edu.cn)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024-86981076)。
其 它
1.学校办学地点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2.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文件和规定为准。
联 系 方 式
通信地址: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yjs.dep.dlpu.edu.cn/
联系电话:0411-86323616 0411-86323869
传 真:0411-86323616
研招咨询qq:1741467617;1370692969
邮 箱:yzb@dlpu.edu.cn
联 系 人:刘老师 牛老师
二O一八年九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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