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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2018-202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试题答案及解析[完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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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6 02: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明专利申请,代写全部材料。
2018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试题答案及解析(完整版)如下咨询QQ、微信:2544906征收补偿款,事后,甲将其中的5万元送给乙。
{单2018.8}8.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诈骗罪B.贪污罪C.行贿罪D.侵占罪
8.〔答案〕C
〔考点〕行贿罪
〔解析〕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5万元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乙,符合了行贿罪的构成特征。故选C项。
{单2018.9}9.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A.诈骗罪B.贪污罪C.受贿罪D.职务侵占罪
9.〔答案〕C
〔考点〕受贿罪
〔解析〕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乙事先利用职务便利,为甲谋取利益,事后收受甲的5万元,构成受贿罪。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甲违法多得了200万元征收补偿款,乙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认定为甲贪污,事后甲送给乙的5万元,应认定为收受财物,而非分赃,故不能将甲乙认定为贪污罪的共犯,分别以行贿罪与受贿罪处罚。
{单2018.10}10.下列关于走私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走私的废物中混有普通货物的,构成走私废物罪
B.基于走私目的向海关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应数罪并罚
C.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关税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判处死刑
D.具有走私故意但对走私具体对象不明确而走私的,应认定无罪
10.〔答案〕B
〔考点〕走私罪
〔解析〕废物中夹带普通货物的应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排除A项。走私普通货物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刑八废除了走私的死刑,排除C项。具有走私故意但对走私具体对象不明确而走私的可以按照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排除D项。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与行贿犯罪实行数罪并罚,故选B项。
{单2018.11[1]}1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A.扩大解释B.类推解释C.限制解释D.文理解释
11.〔答案〕A
〔考点〕刑法的解释分类
〔解析〕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项正确。
{单2018.12[2]}1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
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
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12.〔答案〕D
〔考点〕单位犯罪
〔解析〕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排除A项。外国公司、企业实施犯罪符合我国管辖的同样适用,排除B项。对于一般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充分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方面的不同,根据事实和证据能分清主从犯的,都应当认定主从犯,故C表述不正确。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故选D项。
{单2018.13[3]}1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A.放火罪B.虐待罪C.危险驾驶罪D食品监管渎职罪
13.〔答案〕D
〔考点〕犯罪的主观方面
〔解析〕食品监管渎职罪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故意或过失,而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主观只能表现为故意。故本题选D。
{单2018.14[4]}14.甲破解了张某的股票账户密码,偷偷登录其账户买卖股票“练手”,案发时造成张某股票账户资金亏损15万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盗窃罪B.非法经营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14.〔答案〕C
〔考点〕故意毁坏财物罪
〔解析〕偷偷登录他人账户买卖股票“练手”,也不具有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不是非法经营的行为,排除B项。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甲侵入的是证券交易系统,不属于上述计算机信息系统,排除D项(超纲罪名);甲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应该排除A选项。造成财产损失,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故选C项。(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可能更妥当,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行为包括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情形,无此选项)。
{单2018.15[5]}15.下列选项中,既可以由作为实行,也可以由不作为实行的是()。
A.洗钱罪B.遗弃罪C.玩忽职守罪D.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15.〔答案〕C
〔考点〕玩忽职守罪
〔解析〕玩忽职守罪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工作中草率马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中不履行属于不作为或者不正确履行职务属于作为,故C项正确。遗弃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属于纯正的不作为,排除BD项;洗钱罪属于作为犯罪,故排除A项。
{单2018.16[6]}16.甲误把张某当作李某推入井中,意图将其淹死,但事实上井中无水,结果张某摔死。这属于()。
A.客体错误B.工具错误C.打击错误D.因果关系错误
16.〔答案〕D
〔考点〕认识错误
〔解析〕甲误把张某当作李某推入水井,属于对象错误而非客体错误,排除A项。甲意图将其淹死,但井中无水,结果被害人摔死,这属于因果关系错误,故选D。
{单2018.17[7]}17.甲在候车室以需要紧急联系为由,向赵某借得高档手机,边打电话边向候车室外移动,出门后拔腿就跑,已经有所警觉的赵某猛追未果。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抢夺罪B.盗窃罪C.侵占罪D.抢劫罪
17.〔答案〕A
〔考点〕抢夺罪
〔解析〕借用他人手机后,当面逃跑符合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故选A项。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相当的方法,不成成立抢劫罪,排除D项;临时借用他人手机不属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排除C项;不符合秘密窃取排除B项。
{单2018.18[8]}18.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正确的是()。
A.对于未成年犯罪不得适用罚金刑
B.罚金的最低数额可由法官酌情确定
C.一人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刑的应合并执行
D.一人犯数罪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
18.〔答案〕C
【解析】《刑法》第69条第3款,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C项正确,D项错误。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1000元。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500元。AB错误。
{单2018.19[9]}19.乘客甲明知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会危及飞行安全,在飞机被牵引车推出阶段故意将应急舱门打开,地勤人员发现应急充气滑梯弹出后将飞机迫停。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破坏交通工具罪B.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C.重大飞行事故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9.〔答案〕D
〔考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解析〕BC项超纲,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B项错误。重大飞行事故罪是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C项错误。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并未对飞机本身实施破坏性手段,排除A项,D项正确。
{单2018.20[10]}20.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是()。
A.因宅基地纠纷将邻居家的电视机砸毁
B.因感情纠纷随意殴打路人情节恶劣
C.因债务纠纷率众人拿走债务人财物
D.因医患纠纷将主治医生困在办公室
20.〔答案〕B
〔考点〕寻衅滋事罪
〔解析〕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为。为了发泄情绪,随意殴打路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B项正确。ACD项都是有原行为,有具体针对目标,不是为寻求刺激,无事生非的行为,排除。
{单2018.21[11]}21.李某于2012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因遗失户籍迁移证而未能落户,后李某因工作需要,自2013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因重病在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015年10月时李某的住所是()。
A.甲市B.乙市C.丙市D.丁市
21.〔答案〕C
〔考点〕住所
〔解析〕《民法总则》第25条规定咨询QQ、微信:2544906,乙公司欠甲公司租金50万元,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债消灭的原因是()。
A.混同B.免除C.抵销D.清偿
26.〔答案〕A
〔考点〕债消灭的原因
〔解析〕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成同一人的制度。本题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之间的债务消灭,属于债的混同的情形。A项正确。
{单2018.27[17]}27.甲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乙使用。某日,乙酒后驾驶该车撞伤丙。丙的损害应由()。
A.甲全部赔偿
B.乙全部赔偿
C.甲、乙连带赔偿
D.甲、乙按份赔偿
27.〔答案〕B
〔考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类型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4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题机动车所有人甲对于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所以由机动车使用人乙来承担。故选B项。
{单2018.28[18]}28.摄影师甲以乙为模特拍摄了数百张艺术照。甲将这些艺术照编辑成画册,未经乙同意交出版社出版发行。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
A.著作权B.发表权C.肖像权D.署名权
28.〔答案〕C
〔考点〕肖像权
〔解析〕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受托人,所以此画册的著作权归甲,但是乙享有肖像权。甲未经乙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乙的肖像,侵犯了乙的肖像权。C项正确。
{单2018.29[19]}29.甲将乙的照片和联系方式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声称乙欠钱不还,是个骗子。经查,甲所言与事实不符。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
A.姓名权B.名誉权C.肖像权D.荣誉权
29.〔答案〕B
〔考点〕名誉权
〔解析〕名誉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名誉,享受名誉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乙伪造事实谎称甲是骗子,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使社会主体降低了对乙品行的评价,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B项正确。
{单2018.30[20]}30.甲公交公司的司机乙为避让闯红灯的行人丙而急刹车,致乘客丁摔倒受重伤。丁损害应该由()
A.甲公司赔偿B.甲公司和乙连带赔偿C.乙赔偿D.甲公司和丙连带赔偿
30.〔答案〕A
〔考点〕承运人的责任
〔解析〕《合同法》第302条第1款规定咨询QQ、微信:2544906的价格卖给乙并交付,后甲从乙处借回该车,并以16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同时办理了登记手续,但车仍由甲占有。乙得知后,要求甲、丙返还汽车、赔偿损失。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汽车归丙所有,乙的损失由甲赔偿
B.汽车归丙所有,乙的损失由甲、丙连带赔偿
C.汽车归乙所有,乙有权要求甲返还汽车、赔偿损失
D.汽车归乙所有,乙有权要求丙返还汽车、赔偿损失
34.〔答案〕C
〔考点〕动产交付与善意取得
〔解析〕规定《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甲将汽车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乙并交付,乙基于交付获得汽车的所有权。动产的善意取得需要实际完成物权变动即交付,虽然丙是善意的,但是并没有完成交付,所以丙不能给与善意取得获得物权,因为汽车为乙所有,又因为合同的相对性,所以只能由甲承担赔偿。甲从乙处借回该车,所有权仍属于乙,甲又卖给不知情的丙,虽然办理了登记手续,但车仍由甲占有,没有交付给丙,丙无法通过善意取得取得汽车的所有权,所以汽车的所有权属于乙,并有权要求甲返还汽车、赔偿损失。C项正确。
{单2018.35}35.甲(13周岁)因考试成绩不理想将自己的书包扔掉。甲扔掉书包的事实属于()。
A.事件B.事实行为C.民事法律行为D.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35.〔答案〕C
〔考点〕民事法律事实
〔解析〕事件是指与主体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某种客观现象的发生。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正常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甲扔掉书包与其意志有关,排除A项,主观上具有消灭书包所有权的意思,排除B项。《民总》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排除D项。C项正确。
{单2018.36}36.2005年,甲立公证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留给儿子乙。后甲与丙结婚,生有一子丁。2008年,甲立自书遗嘱,指定前述房屋由丙、丁二人共同继承。2017年,甲去世。该房屋()。
A.应按照公证遗嘱由乙继承
B.应按照自书遗嘱由丙、丁共同继承
C.应由乙、丙、丁依照法定继承共同继承
D.属于甲和丙的共同财产,应当先析产后继承
36.〔答案〕A
〔考点〕遗嘱的效力
〔解析〕房屋为婚前财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D项错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其他形式的遗嘱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均有效的情况下,适用公证遗嘱,故选A,排除BC。
{单2018.37}37.甲、乙、丙三人按35%、55%、10%的份额共有一艘渔船,乙、丙二人均有意卖掉渔船,甲坚决反对。关于出卖渔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有权单独决定出卖渔船
B.乙、丙未经甲同意无权出卖渔船
C.乙、丙有权基于多数份额出卖渔船
D.乙、丙可以根据多数共有人同意出卖渔船
37.〔答案〕B
〔考点〕按份共有
〔解析〕《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故只有B项正确。
{单2018.38}38.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通常是()。
A.形成权B.请求权C.支配权D.抗辩权
38.〔答案〕A
〔考点〕除斥期间
〔解析〕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除斥期间届满的法律效力是实体权利(主要是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的使用对象通常为形成权。A项正确。
根据以下案情,回答39、40题。
甲与金科公司约定,甲委托金科公司为自己提供出借人的相关信息,甲在与出借人订立借款合同后向金科公司支付报酬。后根据金科公司提供的信息,甲从创富公司借款36万元并以其房产设定抵押,但一直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单2018.39}39.甲与金科公司之间的约定属于合同法中的()。
A.委托合同B.行纪合同C.居间合同D.技术咨询合同
39.〔答案〕C
〔考点〕居间合同
〔解析〕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题甲委托金科公司为自己提供出借人的相关信息,甲在与出借人订立借款合同后向金科公司支付报酬,符合居间合同的特征。C项正确。
{单2018.40}40.甲与创富公司之间签订的房产抵押合同()。
A.有效B.可撤销C.效力待定D.无效
40.〔答案〕A。
〔考点〕合同的生效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甲与创富公司之间签订的房产抵押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只是不能设立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多项选择题咨询QQ、微信:2544906以上的行为。故本题选ABCD。
{多2018.46[26]}46.甲、乙、丙设立一合伙企业。2014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贷款36万元,同年10月,丙经甲、乙同意退伙,依约承担了15万元的合伙债务。2015年2月,丁经甲、乙同意入伙,并约定丁对入伙前该合伙企业所欠债务不承担责任。对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A.甲B.乙C.丙D.丁
46〔答案〕ABCD
〔考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
〔解析〕合伙企业中,退伙人对退伙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入伙对入伙前后的债务均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内部对于债务的约定,仅对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故甲乙丙丁对此债务均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ABCD项均当选。
{多2018.47[27]}47.下列选项中,无需登记即可发生物权变动的有()。
A.甲公司将其股权出质给银行
B.乙公司将其轮船的所有权转让给高某
C.丙公司通过拍卖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D.丁农户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钱某
47.BD
〔考点〕物权变动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226条第1款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股权出质须办理登记才能设立,A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轮船的所有权转让,无需登记即可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B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39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经过登记才能取得,C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2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D项正确。
{多2018.48[28]}48.志愿者甲经常照顾孤寡老人乙。2015年3月20日,乙病故,遗嘱执行人丙告诉甲,乙遗赠给甲3万元和一套古籍。5月15日,甲明确表示拒绝接受古籍。5月18日,甲联系丙,表示撤销此前拒绝接受古籍的行为。5月28日,甲请求丙执行遗嘱,丙()。
A.应将3万元交付给甲
B.应将古籍交付给甲
C.无需向甲交付3万元
D.无需向甲交付古籍
48.答案〕CD
〔考点〕遗赠
〔解析〕《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甲在5月15日表示拒绝接受古籍,放弃古籍继承权,民事法律行为有效。5月18日甲对生效的行为不能单方撤销。5月15日、18日甲均为对3万元作出意思表示,5月28日要求执行遗嘱,超过2个月,视为放弃。因此,丙无需向甲交付3万元,也无需交付古籍。CD项正确。
{多2018.49[29]}49.甲公司与乙幼儿园签订空气净化器买卖合同,约定净化器的PM2.5去除率应达到95%,验收合格后付款。后乙幼儿园经甲公司同意将合同转让给丙幼儿园。丙幼儿园验收时,发现PM2.5去除率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丙幼儿园有权解除买卖合同
B.丙幼儿园可以对甲公司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C.丙幼儿园可以请求乙幼儿园承担违约责任
D.乙幼儿园与丙幼儿园之间的转让合同有效
49.〔答案〕ABD
〔考点〕合同承受
〔解析〕合同承受又称意定承受,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在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移转给第三人。在合同承受中,第三人完全取代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而成为新的合同当事人,原合同当事人一方完全退出合同关系。C项错误,排除。债权债务让与只要双方达成让与合意且经过甲的同意,即生效,D项正确。由于甲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所以丙可主张违约责任;此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先履行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方可主张先履行抗辩权,BD项正确。
{多2018.50[30]}50.甲将拾得的手表赠与不知情的乙,乙对该手表的占有属于()。
A.有权占有B.善意占有C.直接占有D.自主占有
50.〔答案〕BCD
〔考点〕占有的分类
〔解析〕依据是否具有本权,占有分为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有权占有是基于本权(所有权、他物权、租赁权等权利)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欠缺本权的占有。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乙不能取得所有权,A错误。依据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无权占有又可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没有合法根据而占有。B正确。依据依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物,分为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直接占有即直接对物加以管领之占有,C正确。依据占有人是否具有所有的意思,分为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自主占有是指占有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而为之占有,D正确。
三.简答题咨询QQ、微信:2544906赌债,遂于一天夜晚,伙同乙将李某堵在某宾馆房间内,甲殴打李某致其轻伤,并索要“赌债”。李某表示自己没有带钱。乙威逼李某给家人打电话,要求李某告知家人送3万元现金急用。第二天上午9时,李某的家人送来3万元现金,之后甲将李某释放。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咨询QQ、微信:2544906,超过赌债的1万元,构成抢劫罪。
(2)甲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再次犯罪,且再次犯罪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故成立一般累犯。甲殴打致李某轻伤,非法拘禁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应当按照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此外,甲和乙构成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应当数罪并罚。
{案2018.58}58.2014年5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咨询QQ、微信:2544906,从2014年10月起分四期按月支付,每期支付15000元。
2014年5月20日,乙公司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交给甲公司。5月27日,赵某为甲公司安装空调,期间,赵某不慎将工具掉到楼下,将行人钱某砸伤。经查,赵某系丙公司派遣到乙公司的安装工人,且丙公司在派遣前对赵某进行了培训。
2014年10月,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货款15000元,后一直未支付第二期货款。
请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本案中的买卖合同是否属于分期付款买卖?
(2)乙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
(3)钱某的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58.答题要点:(1)属于分期付款买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分期付款要求分三期属于分期付款,本案中一共分为4期,所以属于分期付款。
(2)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出卖人和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本案中支付完第一期后,一直未支付其他期价款,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超过全部价款1/5,所以可以解除合同。
(3)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法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成单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案中,派遣单位进行了员工培训,所以没有过错,因此由乙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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