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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2001年作为高新技术研究与发展基地型研究所成为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单位,是我国唯一从事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综合研究与开发的国立研究机构。建立了中国科学院可再生能源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天然气水合物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是中国科学院广州天然气水合物研究中心的主要挂靠单位。
我所拥有一批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学术造诣深、国际国内影响较大的学术带头人和导师队伍;有处于国际学术前沿,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在研项目200余项。目前,我所拥有热能工程为中科院重点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环境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和海洋地质三个学术型硕士点,三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咨询QQ、微信:2544906/年•生,按学年收取。
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的,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八、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主要实行全日制的培养方式。
1.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即直博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及各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研究所或院系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
邮 编:100049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010-82640445
网 址:http://admission.ucas.ac.cn/ E-mail:ao@ucas.ac.cn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研究生部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研究生部
邮 编:510640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0-87057626
网 址:http://www.giec.ac.cn E-mail:yzb@ms.giec.ac.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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