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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考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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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8 17: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明专利申请,代写全部材料。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西北地区“教师的摇篮”。学校现有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2014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规模数为200人左右,其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46人,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6人。最终招生人数以2014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我校于2014年起开展依托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学科平台培养博士研究生改革试点工作,欢迎相关专业考生报考(带“◇”的导师为协同创新中心人员、带“△”的导师为交叉学科平台人员)。目前我校协同创新中心有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研究院)、陕西表界面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秦巴山区生物资源保护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学校交叉学科平台有边疆学、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学习科学、化学生物学、复杂性科学、能源新材料与器件等。各协同创新中心及交叉学科平台以国家和区域的重大需求为牵引,以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广泛协同社会资源,挖掘自身的特色和优势,搭建起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三位一体的高水平创新平台。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国民教育序列)并获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并且在权威刊物发表论文一篇或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两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报名时须提供刊物和论文的原件,科研成果级别的认定按我校科研成果级别认定办法确定。同时修读过相关硕士生六门以上主要课程的成绩证明(报名时须提供成绩单原件)。
5、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二、报名日期及地点
1、网报时间咨询QQ、微信:2544906(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300元),外地考生可通过汇款缴纳报名费。
收款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710119
收款人:王博
汇款附言处请注明:“xxx博士报名费和报考专业名称”
4、准考证:请于3月17日—20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准考证。
5、请广大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四、初试及复试
1、初试时间:2014年3月22—23日
初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①政治理论课(同等学力考生必考,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硕士学位者准予免考)
②外国语(不含听力)
③业务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点与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请于4月初在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由报考学院组织的硕士主干课程考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
五、录取
1、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2014年6月初结束。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2014年起,我校将对在职人员(定向就业考生,下同)的录取比例做一定限制,其中文科学院录取的在职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40%,理工科学院录取的在职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20%。录取的在职考生原则上应为高校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或其他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教育机构中非专任教师报考我校博士,所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工作相关并需提供近三年在报考专业领域所取得的较高层次科研成果。
3、从2014年秋季起,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4、所有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培养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说明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及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等需要将对招生及招生人数进行适当的调整。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欢迎具有硕士学位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报考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但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所报学科专业相近的专业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并达到较高学术水平;同时提供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六门以上主要课程的成绩单(未进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课程者,在复试时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3、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不能报考)。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录取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及做论文时间不得少于4年。
我校自2013年起制定了教育博士招生改革试点方案,具体招生办法见附件3。
4、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2014年我校将在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化学、心理学等4个一级学科中试点对普通招考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方式,具体招生办法详见相关学院网站的通知。
5、我校201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带“*”号的导师仅限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6、招生目录中所有导师(含带“*”号的导师)均可招收对口支援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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