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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7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8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学科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审核等三种,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各学院报考方式分为按专业报考和按导师报考两种。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咨询QQ、微信:2544906。未参加网报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在报名前需与导师或报考学院取得联系。)
2.考生网报时请注意,本年度我校各学院报考方式分为按专业报考和按导师报考两种。
按专业报考的学院,考试结束后在专业内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经双向选择后确定导师,考生网报时所选导师仅作为考生意愿,不作为导师选择最终依据。
按导师报考的学院,考试结束后在导师名下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网报时所选导师即为拟录取导师。
按专业报考的学院有商学院、社会发展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其他学院均按导师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核
考生于2014年3月14日至我校仙林校区体育馆进行考前报考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除应届硕士研究生以及可以非定向就业方式就读的35周岁以下已获硕士学位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领取准考证。报考材料清单如下(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因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能通过审核者,责任自负。)咨询QQ、微信:2544906;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按当年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六、奖、助学金
所有博士研究生按规定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生平均获得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总额将高于所交学费,具体方案另行制定。除此以外,全体博士研究生均可按规定申请“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华藏奖学金”和“朱敬文助学金”等奖项。
七、毕业及就业
修满学分,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八、其他
(一)考生可以在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030503)、思想政治教育(030505)三个专业时兼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但必须同时满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兼报考生原专业初试三门考试中外国语考试与思政专项计划相同可不再另行考试,但思政专项计划的两门业务课必须另行考试。兼报考生无须再次网报“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专业,但在网报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三专业时除正常填写信息外必须在专项计划信息栏选择“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未选择者视为不兼报该专项计划。兼报考生在报考材料的最后也必须附上“2014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兼报考生须另缴纳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报名考试费100元(共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300元)。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三专业以外的考生,专项计划信息栏选择“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无效。
(二)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网报时直接选择“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专业报考,不可在报考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其他专业时兼报该专项。
(三)CSSCI来源期刊目录、来源集刊目、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请参照:http://skc.njnu.edu.cn/?action-viewnews-itemid-674;CSCD的期刊目录请参照:http://kjc.njnu.edu.cn/cggl/2013-1/142821_925620.html;核心期刊目录请参照北图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2011年版)》(http://kjc.njnu.edu.cn/cggl/2013-9/112607_781871.html)
(四)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六)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的考生答卷均不予评阅。
(七)对弄虚作假者(含硕博连读考生)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九)专业目录中所列各学院招生人数包含硕博连读,硕博连读每年总人数约40人左右。
(十)如有招生政策办法调整,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十一)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十二)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网址:http://yz.njnu.edu.cn
邮编:210023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8918928589189385891782(资料)85891227(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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