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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具有当年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资格,符合我校各专业相应的报考条件。
二、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
我校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注咨询QQ、微信:2544906/生•年,覆盖面基本达100%(录取的推免研究生第一学年直接评定为一等奖学金);国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表彰学习优秀,科研、实践能力突出的研究生,奖励金额为20000元/生。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学校为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国家助学金6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共6000元/生•年。此外,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教学助理)、“助研”(研究助理)和“助管”(管理助理)等“三助”岗位。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研究生部招生办负责我校2018年接收推免生的咨询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518485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我校2018年接收推免生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28082,电子邮箱:zhoulj@ahjz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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