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重点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考研面试增加印象分,实用新型专利包过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并不难,代写全部材料,轻松申请!包过加急版发明专利申请,保研、考研面试加分利器!
查看: 944|回复: 0

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0-29 03: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明专利申请,代写全部材料。
关于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2018年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招生计划全部为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不接收申请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推免生。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外,2018年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各专业拟接收人数一般占专业总招生人数的40%-60%左右,详见《2018年接收推免生招生计划表》(附件1)。最终接收推免生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确认的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如所在学校尚未完成推免资格评定工作,但预计可取得推免资格者,也可申请。)
3.专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居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
4.申请人外语水平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咨询QQ、微信:2544906复试费。
1.复试时间:9月22日-24日,详细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具体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来校复试时,推免生须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
(1)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
(2)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3)《申请免试攻读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中下载,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及学院公章)。
(4)本科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
(5)国家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能证明具有同等英语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语种及英语专业,提供相关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等原件或复印件。
(7)跨一级学科申请人还须提供两名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教师出具的推荐信(本科专业、申请专业各一名)。法律(非法学)专业除外。
(8)体检表(报名系统中下载)。
4.考核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专业课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口试[满分50分])、外国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命题范围见我校招生章程(附录1《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目命题范围》);综合面试考查笔试时无法考查的内容,重点是对考生专业素质、外语口语水平、综合能力的考查,如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和礼仪等的考核;外国语听力测试时间为30分钟。
5.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
复试成绩(10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40分)+ 专业课面试成绩(40分)+ 外国语成绩(含听力、口试)(20分)
6.体检:复试期间,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
五、录取及接收程序
(一)录取
各招生学院将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9月27日左右公布。复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
(二)接收程序
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 系统9月28日开放),按照拟录取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填报申请志愿,并在收到我校后续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后,要及时予以确认接受。逾期不填报申请志愿、逾期不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如有放弃录取资格考生,招生学院可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复试成绩进行递补录取。
如招生学院(或专业)生源不足,尚有推免生接收名额,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接收网上申请并组织复试,详见后续通知公告。
(三)录取名单公示
最终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将于10月20日左右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六、夏令营优秀营员相关事项
参加我校第二届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并评选为“优秀营员”的学生不必进行网上申请(即报名、扫描文件发邮件),不参加推免生复试,直接录取,夏令营考核成绩即作为复试成绩。获得优秀营员的学生,务必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录取意愿。同意录取到我校且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营员,务必在9月28日登陆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照本通知中第五条“录取及接收程序”中接收程序要求填报志愿、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参加我校第二届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并评选为“优秀营员”的学生如在网上申请其他学院、专业或方向(与获“优秀营员”学院、专业及方向不一致),则视为放弃“优秀营员”录取资格。
七、关于取消录取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未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2.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申请条件。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出现不及格或重修。
4.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5.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6.体检不合格。
7.政审不合格。(政审在2018年3月进行)
8.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八、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均享受“新生奖学金”(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硕士生和翻译专业硕士生除外)。除中欧法学院各专业外,其他各学院新生奖学金金额均与首年学费等额。中欧法学院新生奖学金金额由学院另行规定,详情可查询中欧法学院网站。其他奖助学金政策详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九、招生监督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10-58908070/71
校纪检监察部门 专用监督举报电话(请勿咨询):010-5890906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 专用监督举报电话(请勿咨询):010-82837456
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1号办公楼304室) 邮政编码:100088
招生咨询:010-58908070/71
图文传真:010-58908074
电子信箱: zfyz@cupl.edu.cn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网站地址:http://yjsy.cupl.edu.cn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十一、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附件:
附件1:2018年接收推免生招生计划.pdf
附件2:各学院接收报名材料邮箱地址及招生咨询电话.pdf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考研重点论坛

GMT+8, 2025-11-12 20:3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