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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63名,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全部安排在专业学位中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学制:三年(可适当延长)学费:待上报备案后公布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学校与考生本人、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推荐免试生接收: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接收推免生。单独考试规定:2017年,我校单独考试只能报考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我校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名称及代码:
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名称及代码
领域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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