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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热忱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各学科领域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学科领域目录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2019年推免生资格。
二、接收程序
1. 网上报名。符合接收条件的推免生必须通过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咨询QQ、微信:2544906。其中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还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生源来源为本学科领域相近专业“985”高校,且所学专业在全国学科评估排名中领先或接近本学科领域的,入学时可获得特等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
3.接收的推免生所学专业在全国学科评估排名中领先或接近学校特色优势学科领域的,入学时学校另行一次性奖励5000元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4.生源来源为本学科领域(学校特色优势学科除外)相近专业“211”高校,并在推荐学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50%(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的备案信息为准,下同)的,入学时学校另行一次性奖励5000元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5.生源来源为本学科领域(学校特色优势学科除外)相近专业其他高校,并在推荐学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30%的,入学时学校另行一次性奖励2000元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6.所有接收的推免生,毕业时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有关说明
1.已接收的推免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个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后,于次年3月20日前到研究生学院办理取消拟录取资格手续。
2.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或接收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的。
3.本办法如有与教育部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 邮编:110168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4985
联 系 人:金 宁 徐 亭
E-mail:yjszs@sjz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rs.sjzu.edu.cn/?action-z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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