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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欢迎同学们加入桂林理工大学大家庭!
一、报到
1.报到时间咨询QQ、微信:2544906不等)
2.第一年应交学费咨询QQ、微信:2544906/生·年(MBA、MTA、MPA、MPAcc请咨询相关学院);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
3.保险咨询QQ、微信:2544906/年(一次性交完整个学制期),商业保险自由选择
三、其他事项
1.请新生在7月16日至8月25日期间,进入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关于研究生使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的说明)
完善本人基本信息,具体操作见附件《关于研究生使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的通知》。
进入系统的用户名是本人的学号(见录取通知书),初始密码是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用户角色选择学生进入。
系统网址入口是: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glut.edu.cn/index.htm,左边导航菜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http://gsems.glut.edu.cn/。
2.学生入学后的培养管理工作在管理系统中完成,请新生提前进入系统了解相关功能。
同学们在来校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不用带太多现金,学校财务可网上交费),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品,更不要轻信上当!祝大家一路顺风!
注:地址: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邮编541004,联系电话0773-5893215、8983127
户口办理注意事项
一、 自主选择“户口”是否迁入学校
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可根据本人意愿,自主选择户口迁入或不迁入录取院校。本校录取学生迁入的户口,桂林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是将其作为“临时集体户”来管理的,在校就读期间户口不能作任何变动和主项目(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身份证号码)的变更,毕业或中途出现退学、被开除、肄(结)业等情况时,户籍关系必须迁往就业单位或迁回原籍(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二、“户口”迁入学校的按以下要求办理落户
(一)提交落户资料
入学新生户口迁入学校,请提交以下资料办理落户:
1.生源地为桂林市外的同学交验《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迁移地址为:
(1)屏风校区报到的同学请迁往: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
(2)雁山校区报到的同学请迁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桂林理工大学;
生源地为桂林市(含十一县六城区)的同学,若本人需要将户口迁入学校的,交户口本(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张二代身份证照片(注:照片必须为身份证照片,否则不能落户)。
4.提供学生身高、血型、父母姓名及联系电话
(二)注意检查《户口迁移证》内容是否完整
1.“迁移证”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公章;
2.“迁移证”上的姓名、曾用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原住址等主要内容,字迹必须清晰可辨,不得缺项漏填;
3.“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4.“迁移证”上出生日期必须用公历填写,并与身份证上出生日期字段完全一致;
5.籍贯与出生地填写应具体到省、市、(县);
6.“迁移证”上的空白处,不能以划线表示,必须采用加盖“以下空白”印戳标注空白处;
7.年满16岁的公民,原则上应当在当地办理二代身份证,如果是已办未发或未办的,“迁移证”上应当注明“已办证未发”或“已编号未办证”等字样或由迁出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否则一律视为“已办身份证”;
8.不接收手写“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
9.“迁移证”上任何内容不能出现涂改,否则无效。
(三)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证》交验时间为入学报到一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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