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序 | 办理事项 | 办理地点 |
| 1 | 学校网上缴费平台查询确认已缴费成功的新生直接至报到点各学院报到处办理注册报到手续。 | 注册:各学院报到处 |
| 未办理网上缴费者,将学费存入自行办理的银行卡内,长宁校区新生至学校长宁校区六三楼二楼财务部门扣款;松江校区新生至学校松江校区明镜楼一楼财务部门扣款;凭缴费收据至报到现场缴费情况审核处进行确认后办理注册手续。 | 扣款:财务处 缴费审核:现场审核处 注册:各学院报到处 |
| 港澳台新生至学校(长宁校区六三楼二楼)财资处缴纳学费,凭缴费收据至报到现场缴费审核处进行确认,再办理注册手续。 |
| 留学生新生至学校(长宁校区21号楼208室)办理缴费及注册手续。 | 缴费及注册:国际交流处 |
| 2 | 已完成缴费者办理注册手续: ◆查验二代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扫描录取通知书编码; ◆提交党、团组织关系证明材料; ◆领取课程表、学生手册及新生入学教育学习材料。 | 各学院报到处 |
| 3 |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办理申请手续: (1)贷款额度部分可抵学费的,可视作已完成缴费,经审核后再办理学院注册。 | 申请贷款:现场助学贷款处 注册:各学院报到处 |
| (2)贷款额度部分不足学费的,先缴纳除贷款以外的余款,凭缴费凭据至现场缴费审核处审核后再办理学院注册手续。 | 扣款:财务处 申请贷款:现场助学贷款处 缴费审核:现场审核处 注册:各学院报到处 |
| 4 | 迁移户口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保卫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