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哈尔滨医科大学发放2016级硕士录取通知书的通知及入学须知
2016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已经通过邮局以挂号信方式开始邮寄,请同学注意查收。
入学须知
一、报到日期咨询QQ、微信:2544906/年,专业学位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都需缴纳培养费9000元/年。新生请在2016年8月10日之前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将学费足额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卡中,学校统一划款。想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只需将学费与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存入卡中,新生报到办理完贷款手续后到学校计财处刷卡缴纳剩余部分学费。因特殊原因未在2016年8月10日前将学费存到工行卡里的学生请报到时到校部主楼一楼113室、108室刷卡(任何银行银联卡都可以,无手续费)缴费,学校不设现金缴费窗口。
八、贫困学生申请贷款者,可申请生源地贷款或校园地贷款。如需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请自行在家庭所在地按相关要求办理;如需办理校园地贷款学生报到时需提供贫困证明(由村、乡、县开具均可,城镇居民由街道办、社区开具即可),可贷款额度不高于每年12000元。
九、非定向研究生必须将档案调入哈尔滨医科大学。邮寄人事档案者,请于2016年7月22日前寄到,邮寄地址咨询QQ、微信:2544906/年。人身意外伤害险也采取自愿的原则自行办理。
十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需经政治、业务和健康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学校地址咨询QQ、微信:2544906/年;
六人间咨询QQ、微信:2544906/年。
校本部需要办理住宿的同学请提前将住宿费存入统一办理的银行卡中,办理住宿时刷卡缴费。
3、校本部研究生在办理住宿时需准备两张一寸照片办理住宿卡。
4、咨询电话(校本部公寓管理中心):0451-86662392。
研究生落户须知
1、根据哈尔滨市公安局文件精神,省内生源考入我校的学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生源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考生,持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及两张一寸照片于报到当天办理落户手续,所持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婚姻状况、公民身份证件编号、迁移原因、原住址、迁往地址等)必须填写完整,否则不予落户。
3、研究生落户咨询电话:0451-866623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