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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学位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收类型、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部分专业学位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类别(领域)详见《东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参照2018年录取全日制人数(含推免生,个别仅招非全日制的类别和领域除外),仅供参考。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当年公示的拟录取人数为准。2019年各专业(类别)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增减。
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专业、领域、研究方向咨询QQ、微信:2544906考试科目,中国史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初试均为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他初试科目由学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中国史综合满分300分)。
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 复试
① 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依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
②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前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yjszs.dhu.edu.cn)公布。
③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④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⑤ 复试时间一般在2019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
七、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参加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办法。
具体学费及奖助学金办法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信息公开栏公布。
九、其他
1.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255
2. 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
3. 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招生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代码第三位不为“5”的招生专业为学术学位。
4. 凡涉及招生、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东华大学研究生!
学校地址: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邮政编码:201620
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邮政编码:20005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67792430(松江校区),021-62373355(延安路校区)
传真:021-67792458
网址:http://yjszs.dhu.edu.cn
电子信箱:gs@dhu.edu.cn
官方微博: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http://weibo.com/dhuyjs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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