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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2019-2025年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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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 14: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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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四条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联合考试在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进行,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联合或统一命题。
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所有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五条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培养目标分为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两种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1. 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控、协调和管理,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
1.招生计划分为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两种类型,学术硕士计划和专业硕士计划两种类别。
2. 根据研究生教育培养能力、科研经费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兼顾重点学科和学位点的建设和发展,编制出我校年度分专业拟招生人数。
3.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校于每年3月份确定并下达各专业正式招生计划数,各学院按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4.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通过《招生专业目录》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正式招生计划通过招生计划公开方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各专业考试招生计划人数将在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后确定和公布,推免生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包含单独考试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019年我校预计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3300人。
5. 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专业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1. 根据学校制定的拟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宣传材料。各专业招生名额为学校预分配名额,目录中公布的研究方向,仅供考生参考,具体研究方向待入学后进行师生互选后再行确定。
2. 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注有“★”号的专业为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国家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专业请查看《昆明理工大学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名录》。
3. 外国语只能选考英语语种。
4.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
研究生实行收费制。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2-4年,学制为3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除外)的学习年限为3-5年,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的学习年限为2-5年,学制为2年。学费标准为咨询QQ、微信:2544906/生·学年。
2. 全日制专业硕士咨询QQ、微信:2544906/生·学年,汉语国际教育9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法律、翻译、风景园林、会计、金融、出版、临床医学12000元/生·学年。
3.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咨询QQ、微信:2544906/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艺术、工程管理18000元/生·学年,法律15000元/生·学年,翻译、出版12000元/生·学年,工程8000元/生·学年。
第十条 助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个自然年度按照十个月逐月发放,每年7月、8月不发。
2. 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 研究生生源地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至生源所在地行政部门申请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4. 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一条 奖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3.5万名。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2万元。
2.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全省每年奖励名额为90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800名,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1万元。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类别。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覆盖面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60%。奖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如下咨询QQ、微信:2544906/年,覆盖面20%;二等奖5000元/年,覆盖面25%;三等奖3000元/年,覆盖面13%;优秀研究生干部3000元/年,覆盖面2%。
全日制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研究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综合所得)予以评定。单独考试录取考生、破格录取考生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录取考生不参与新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学制内在籍在读非带薪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覆盖面不超过非全日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30%。奖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如下咨询QQ、微信:2544906/年,覆盖面10%;二等奖2000元/年,覆盖面20%。
第六章 报 名
第十二条 报名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咨询QQ、微信:2544906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考试科目代码为“5”字开头的作图、绘画类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3. 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考试难易程度与全国统考水平大体相当。
4. 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初试考试,但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
5. 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报考点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评卷
1.统考试卷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评阅,其他业务课试卷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评阅。
2.查阅试卷规定。考生本人不准查阅试卷。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和理由,研招办根据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经复查后确需要变更成绩的,须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3.入学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网查询,成绩公布时间预计在2月中旬左右。
第九章 推免生接收
第十六条 推免生接收
1.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和人数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19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
2. 推免生接收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10月10日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3. 推免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各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2019年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4. 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第十章 调剂
第十七条 调剂方式
调剂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其他方式概不受理。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申请调剂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咨询QQ、微信:2544906/生/学年;莲华校区有四人间一类公寓和普通宿舍(房间内不带卫生间)两种类型,四人间一类公寓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按二类公寓改造后的普通宿舍(房间内不带卫生间)收费标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核准批复为准。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 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调剂、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anzhaoban@163.com,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党委:电话:0871-65915648,邮箱:yjsydw_kmust@163.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委:电话:0871-65916911,邮箱:xjw@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4. 各学院联系方式见《昆明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 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kmust.edu.cn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规定如有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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