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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计划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00名,其中,全日制600名,非全日制300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全日制农业硕士、工程硕士、兽医硕士、教育硕士、金融硕士学制设置为2年,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会计硕士基本学制设置为3年,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
招生考试初试方式有四种咨询QQ、微信:2544906考试时间为6小时),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初试科目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第二单元考试科目为英语二,满分100分,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以下考试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其余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第一单元咨询QQ、微信:2544906咨询QQ、微信:2544906咨询QQ、微信:2544906/年;
2.工程硕士咨询QQ、微信:2544906/年;
3.教育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咨询QQ、微信:2544906/年;
4.工商管理硕士咨询QQ、微信:2544906/年。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立了多种类型的奖、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确保每位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咨询QQ、微信:2544906/年。
(二)学业奖学金
1.奖励对象咨询QQ、微信:2544906/年、4000元/年和2000元/年,覆盖面90%以上。推荐免试录取、优秀生源奖获得者及生源地为985及211高校(校本部考生)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直接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此外,农科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还可在第一学年每人享受农科类专项学业奖学金1500元。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1.奖励对象咨询QQ、微信:2544906/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度研究生干部总人数的30%。
(四)科研成就奖学金
科研成就奖学金由学校自筹资金约50万元/年,用于奖励科研工作业绩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五)国家助学金
1.发放对象咨询QQ、微信:2544906/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六)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
学校面向研究生设立了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依据工作量和业绩,不同岗位津贴每年的最低限额为1800元-6000元。
(七)经济贫困研究生助学金
经济贫困生研究生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年,资助名额每年不超过60名。
(八)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1.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
2.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九)北美校友会奖学金
1.奖励对象咨询QQ、微信:2544906/人。
(十)兽医科学奖
1.奖励对象咨询QQ、微信:2544906。
(十一)先正达奖学金
1.奖励对象咨询QQ、微信:2544906/人。
(十二)新华扬奖学金
1.奖励对象咨询QQ、微信:2544906/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
(十三) 湖南省植物提取物协会人才培养基金会奖学金
1.奖励对象咨询QQ、微信:2544906/人。
(十四)各级各类竞赛的学校配套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参照《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奖励暂行办法》湘农大[2011]12号文件执行,各类奖金200-8000元不等。
八、申述渠道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面监督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组考、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确保招生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学校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学校各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各招生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4638210 (研究生招生办,12教405)
0731—84618683(校纪委监察处,行政楼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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