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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 2019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定
欢迎全国各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武汉理工大学 2019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为使我校 2019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成功者。
3.2019 年 9 月 1 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4.符合申请学院《推免生招生简章》规定条件。
二. 接收专业说明
1.以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的招生简章为准。
2.我校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两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内的相关二级学科可招收直博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符合相关学院要求,可申请上述专业的直博生。
三. 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推免生报考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拟申请学院专业的《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学院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咨询QQ、微信:2544906/生.年。
五.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2.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接收推免生必须要进行复试环节,具体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定。
3.根据教育部有关接收推免生的时间安排,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在 9 月
28 日至 10 月 25 日之间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选报学校和专业,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操作,将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4.2019 年推免生注册、报名、缴费及拟录取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拟录取考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信息公开平台(http://xxgk.whut.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实名投诉或举报,研究生院将协同纪委调查处理,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 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1.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27-87651413
2.武汉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27-87651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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